括號裡這句話是對的,但問題本身其實是過度簡化的。首先,天堂與地獄不是要來恐嚇人用的,神如果要恐嚇你,不用如此大費周章,大可現在就從天上降下一把火嚇死你,但祂沒有這麼做。再者,神說祂仍在寬容我們,等待我們回轉向祂,耶穌第一次來的目的,乃是為要拯救世人;但當耶穌第二次再來,便是要施行審判的時候。而你要怎麼正確理解神救贖的法則à「因信稱義」呢?
(一)從「神是公義」的觀點來看
1. 如果要做好事才能上天堂、得著永生,請問要做多少好事才可以換得天堂「入場券」?1件、10件、50件夠不夠?還是要100件?說不出個標準,是吧?可見「公平」在人來看,是非常主觀的,絕對的公義則是在乎神,但人卻因著驕傲不明白這個道理,以為自己做了很多善事就像神一樣,然後說:「哈,我是好人!所以我理當在天堂享福。」但正如同聖經所說:「人的義不能成就神的義。」永生既是無價的,罪人又能夠做什麼來救自己脫離死亡呢?罪人拿得出什麼好東西來和神的恩典交換呢?
2.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如果要做好事才夠格得著永生,那若天生就是衣索比亞難民,連自己都養不活自己時,我們還能期待他做善事嗎?那是不是他就該下地獄?如果是這樣,你覺得公平嗎?我相信你就會遲疑了。但是「相信」卻是我們每個人都有能力可以做的事,神使用這個標準你還會覺得不公平嗎?不會的!祂是最公平的!讚美主!就如同聖經所說:「祂使用人看為愚拙的道理,要救那一切相信的,這就是神的智慧了!」
(二)從「神是愛」的觀點來看
在聖經馬可福音15章中,耶穌連續用了失羊的比喻、失錢的比喻、浪子回頭的比喻來告訴我們,罪人的悔改在神眼中是看為極其寶貴的!是永遠不嫌太遲的!上帝是創造我們的神,是愛我們的阿爸天父,就如那浪子的父親一樣,儘管我們做了許多錯事,罪大惡極,耶穌卻對我們說:「孩子,回來就好,你永遠是我的孩子,我愛你!」我相信你的父母也會這樣對你,而你也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! J
耶和華有憐憫,有恩典,不輕易發怒,且有豐盛的慈愛。
祂不長久責備,也不永遠懷怒。
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,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。
天離地何等的高,祂的慈愛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!
東離西有多遠,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!
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,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!
(詩篇103: 8-1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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