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門徒的基本要素
二、禱告是最基本的權利
三、禱告得著的條件
四、堅定倚靠神
(一)主的能力(二)主肯不肯(三)相信主已經做成了
一、門徒的基本要素
保羅在神的話語中得到造就,禱告、信心都是需要操練的。做門徒要願意接受指正,藉著課程互動,調整生命與品格的偏差。要緊的是,不自我中心,對人的感覺要敏銳。
上課不遲到,早點到是最基本的,品格方面,講話的禮貌、進出的應對進退都很重要,希望講過一次就能做到。能不能為主得人,從小事上就可以知道。大家要學習去給,坐計程車,下車時要先給錢,不要佔人便宜。生活上,招呼長輩、客人要周到。
軍隊訓練強調的是順服,做門徒最重要的也是順服,若不能順服權柄,就不能順服神。
二、禱告是最基本的權利
禱告是神給我們最基本的權利,值得我們一生去學習,若說難,有人一生都學不會;若說簡單,連三歲小孩都會。
約十六:24
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,如今你們求,就必得著,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。
雅四:2-3
你們貪戀,還是得不著;你們殺害嫉妒,又鬥毆爭戰,也不能得。你們得不著,是因為你們不求。你們求也得不著,是因為你們妄求,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。
路十一:9-10
我又告訴你們,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就尋見;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因為,凡祈求的,就得著;尋找的,就尋見;叩門的,就給他開門。
詩六六:18
我若心裏注重罪孽,主必不聽。
路十八:1-8
耶穌設一個比喻,是要人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。說:「某城裏有一個官,不懼怕 神,也不尊重世人。那城裏有個寡婦,常到他那裏,說:『我有一個對頭,求你給我伸冤。』他多日不准,後來心裏說:『我雖不懼怕 神,也不尊重世人,只因這寡婦煩擾我,我就給她伸冤吧,免得她常來纏磨我!』」主說:「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。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,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,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?我告訴你們,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。然而,人子來的時候,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?」
三、禱告得著的條件
(一)祈求就尋見,叩門就給他開門。我們要專心跟神祈求,跟神有很好的關係,平時多親近神,與神有來有往。
(二)不可妄求。要按著需要來求,上帝賜嗎哪,每天給足一天的需用,不要多取。平時我們吃自助餐,寧可拿少,不要拿多。
(三)對付罪。「我若心裡注重罪孽,主必不聽。」(詩六六:18)遇見什麼事,不要先定罪別人,將事情搞清楚再說。
可十一:24
所以我告訴你們,凡你們禱告祈求的,無論是甚麼,只要信是得著的,就必得著。
「信是得著」是個過去式,是個事實,所以必定得著。為病人禱告時,禱告到心裡有確據,就可以開口讚美神。
四、堅定倚靠神
(一)主的能力
可九:23
你若能信,在信的人,凡事都能。
不是能不能,而是信的問題。神絕對能做,神就是能!
(二)主肯不肯
可一:41
耶穌動了慈心,就伸手摸他,說:「我肯,你潔淨了吧!」
(三)相信主已經做成了
像寡婦對不義的官哀求,禱告到主成就。準備一本筆記本,將事件、時間、何時成就都紀錄下來,明確列出需要。
「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」(路十八:1)快、慢不重要,重要的是有沒有神的應許。任何事情,過程是最美的,為遇到的苦難感謝神,因為神叫萬事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神透過萬事來幫助你。
「神要拿掉次好的,給你最好的!」神要給我們東西很容易,神更看重過程中學到的東西。遇事時不發怨言,乃是堅定的倚靠神。
「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。」(希十一:1)沒有能力管理異象的人,是不能成就異象的。
罪(一)得罪神
(二)沒有走神的道路
書一:8
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,總要晝夜思想,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。如此,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,凡事順利。
申三十:9
「你若聽從耶和華─你 神的話,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,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─你的 神,他必使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,並你身所生的,牲畜所下的,地土所產的,都綽綽有餘;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,降福與你,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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